來源:本站原創 2009-02-23 16:32:17
甕安縣公安局根據調查結果,認為李樹芬死亡一事系自己跳河身亡,屬自殺,不構成刑事案件,并將調查處理意見及時告訴了死者家屬。死者家屬不能接受,認為有奸殺的嫌疑,要求進行DNA鑒定。6月25日下午,黔南州公安局派出法醫趕到甕安對死者進行復檢,系溺水死亡。死者家屬當時表示認可,但不安葬死者,要求公安部門責令王嬌、劉言超、陳光權等人賠償50萬元。
7月1日,經反復向死者家屬耐心細致的解釋,其所有家屬同意安葬,但要求下葬前再做一次尸體檢驗。現已決定,在今晚尸體解凍后,由省州縣公檢法部門法醫聯合進行復檢。我們一定會高度負責地做好檢查鑒定,并及時通報鑒定結果。
6月26日,經縣工作組多次做工作,死者家屬表示同意縣工作組的協調意見,答應在6月28日簽訂協議了結此事。但6月28日16時,死者親屬邀約300余人打著橫幅在甕安縣城游行。由于當日正是周六,街上人較多,部分群眾尾隨隊伍前行,人越來越多。16時30分許,游行人員到縣公安局辦公樓前聚集。公安民警拉起警戒線并開展勸說工作,但站在前排的人員情緒激動,在少數人的煽動下,一些不法分子用礦泉水瓶、泥塊、磚頭襲擊民警,并沖破民警在公安局一樓大廳組成的人墻,打砸辦公設備、燒毀車輛,并圍攻前來處置的公安民警和消防人員,搶奪消防龍頭,剪斷消防水帶,消防人員被迫撤離。20時許,不法分子對甕安縣委和縣政府大樓進行打、砸、搶、燒,一度沖擊臨近的縣看守所,整個過程持續近7小時。
7月1日晚上19點40分,貴州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公布甕安“6.28”事件真相。發布會上傳出消息稱,目前,6.28事件的真相已基本查明,甕安縣社會秩序基本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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