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保定日報 作者:賈嵐 艾霖 2016-05-19 17:45:06
5月18日下午,保定市教育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保定市2016年中考和高中招生政策,并對政策進行了解讀。
依據省教育廳相關文件精神,結合保定實際,保定市對2016年中考和高中招生政策進行了調整,主要有以下10個方面的變化。
一、劃定省級示范性高中錄取最低分數控制線。今年,保定市將根據市區省級示范性高中招生計劃總數按一定比例,劃定蓮池區、競秀區、高新區、白溝新城范圍內省級示范性高中錄取最低分數控制線,原則上線上考生具有被省級示范性高中錄取的資格。
二、升學文化考試(簡稱中考)結束后考生估分填報志愿。往年是考生在中考前填報志愿,今年調整為考生在中考結束后根據估分情況,選擇填報適合自己的學校志愿。
三、市區省級示范性高中志愿增設調劑欄。今年,保定一中、保定二中、保定三中、保定外國語學校、保定七中5所省級示范性高中設兩個志愿欄,在往年的基礎上增設一個調劑志愿欄。保定美術中學自主招生。
四、市區省級示范性高中錄取原則、入學手續。往年按統招生、指標生、指標轉統招生的順序依次錄取。今年錄取的順序與往年基本一致,只是增加了調劑錄取。首先錄取統招生,其次錄取指標生,再錄取指標轉統招生,最后錄取志愿服從調劑的考生。
服從調劑錄取原則,指標轉統招生計劃錄取后,招生學校未錄滿的,將從志愿"服從調劑"的考生中,按各招生學校統招生分數線高低的順序及考生分數從高到低依次調劑錄取(不錄取省級示范性高中最低分數控制線下的考生),調劑錄取前已被錄取的考生不能參加調劑錄取。如果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可降分錄取,按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滿為止。
參加中考并被志愿學校錄取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持錄取通知書到學校報到并辦理入學手續,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且未向錄取學校說明原因的視為放棄就讀機會,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學校不得錄取。
五、中考文化考試試卷采用網上評閱形式。2016年我市中考全部文化考試科目試卷,由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人員采用網上評卷形式進行評閱和登統。
六、劃定一般普通高中錄取最低分數控制線。為保持職普比例大體相當,各縣(市、區)劃定一般普通高中(不含民辦學校)錄取最低分數控制線,線下考生一般普通高中不能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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