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海南日報 作者:陳蔚林 云慧明 2016-06-03 15:49:07
2016年海南省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將于6月25日至26日舉行。省教育廳規定,考試期間,監考員如發現冒名代考的考生,須立即報告主考并通知其所在學校、單位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在校高中生冒名代考或被開除學籍。
據統計,今年的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在全省共設19個考區,其中18個市縣各設1個考區,洋浦經濟開發區設1個考區。為了嚴肅考風考紀,省教育廳印發《2016年海南省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管理實施細則》,對考務安全保密、偶發事件處理、違規處理等工作作了詳細部署。
《通知》規定,考試時使用手機及其他無線通信設備、電子儲存設備發送、接收或查閱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考試時故意撕毀試卷、答題卡的,由他人冒名替考的,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含答題卡)或者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對考試實行管理的,威脅考試工作人員或其他考生人身安全的考生將被取消當科考試成績;擾亂考點、考場、評卷點等考試有關工作場所秩序的,以虛報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或其他手段取得考試資格的考生將被取消全部學科考試成績。
《通知》還明確指出,在校高中生參與替考的,由其所在學校給予記過或留校察看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對當年參加高考的中考替考者,由考試招生部門將其替考行為記入考生的誠信檔案,并在高等學校招生時予以說明。其他人員參與替考的,由教育考試機構建議其所在單位依法依規給予相應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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