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東南早報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03-03 14:45:08
6、填寫姓名、準考證號和貼條形碼。督促考生將《準考證》和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其他證件放在“準考證號簽”旁的桌面上;考生在“考生簽到表”上簽名。英語科目須在聽力考試結束后,監考員乙方可開始核對考生答題卡上的姓名、準考證號,并粘貼條形碼。
7、啟封試卷。開考前10分鐘
8、分發試卷。開考前5分鐘,監考員甲按座位號順序分發試卷,并提醒考生核對試卷科目,清點試卷張數、頁碼,檢查試卷是否破損、污染,試題是否漏印或字跡不清等,提醒考生答題卡上選擇題答案必須使用2B鉛筆按“填涂樣例”正確填涂,非選擇題答案必須使用0.5毫米黑色簽字筆書寫。
二
考試期間
開考15分鐘后,禁止遲到考生進入考點(英語科目14:45禁止考生進入考場,14:45-15:15遲到考生由專人引導至考點主考室,待聽力考試結束,這部分考生可進入考場參加英語科目考試)。
每科目考試開考30分鐘以內,考生不可交卷離開考場。考生交卷后,不得返回考場(除監考員要求外);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內,交卷考生不得離開考點,待考點通知后方可離開。
英語科目考試。14:30開始組織考生入場。14:45禁止考生進入考場,14:45-15:15遲到考生由專人引導至考點主考室,待聽力考試結束,這部分考生可進入考場參加英語科目考試。聽力部分結束時,將會有“聽力部分到此結束”提示語播出。
【溫馨提示】
1.考生憑《準考證》和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其他證件,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應主動接受監考員按規定進行的身份驗證和對隨身物品等進行的必要檢查。
2.除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無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試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如手機、手表、計算器等)不得帶入考場。
3.入場后,對號入座,將《準考證》和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其他證件放在桌上以便核驗。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后,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準考證號、座位號等。凡漏填、錯填或書寫字跡不清的答題卡,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4.在答題卡規定的區域內答題。試卷空白處均可作為草稿紙使用,但寫在試卷或答題卡規定區域外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得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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