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教育部新聞辦人民教育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11-08 14:49:22
老師們如何指導?
在綜合實踐活動實施過程中,要處理好學生自主實踐與教師有效指導的關系。教師既不能“教”綜合實踐活動,也不能推卸指導的責任,而應當成為學生活動的組織者、參與者和促進者。教師的指導應貫穿于綜合實踐活動實施的全過程。
■在活動準備階段
教師要充分結合學生經驗,為學生提供活動主題選擇以及提出問題的機會,引導學生構思選題,鼓勵學生提出感興趣的問題,并及時捕捉活動中學生動態生成的問題,組織學生就問題展開討論,確立活動目標內容。
要讓學生積極參與活動方案的制定過程,通過合理的時間安排、責任分工、實施方法和路徑選擇,對活動可利用的資源及活動的可行性進行評估等,增強活動的計劃性,提高學生的活動規劃能力。同時,引導學生對活動方案進行組內及組間討論,吸納合理化建議,不斷優化完善方案。
■在活動實施階段
教師要創設真實的情境,為學生提供親身經歷與現場體驗的機會,讓學生經歷多樣化的活動方式,促進學生積極參與活動過程,在現場考察、設計制作、實驗探究、社會服務等活動中發現和解決問題,體驗和感受學習與生活之間的聯系。
要加強對學生活動方式與方法的指導,幫助學生找到適合自己的學習方式和實踐方式。教師指導重在激勵、啟迪、點撥、引導,不能對學生的活動過程包辦代替。還要指導學生做好活動過程的記錄和活動資料的整理。
■在活動總結階段
教師要指導學生選擇合適的結果呈現方式,鼓勵多種形式的結果呈現與交流,如繪畫、攝影、戲劇與表演等,對活動過程和活動結果進行系統梳理和總結,促進學生自我反思與表達、同伴交流與對話。
要指導學生學會通過撰寫活動報告、反思日志、心得筆記等方式,反思成敗得失,提升個體經驗,促進知識建構,并根據同伴及教師提出的反饋意見和建議查漏補缺,明確進一步的探究方向,深化主題探究和體驗。
如何對學生活動作出評價?
綜合實踐活動情況是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內容。各學校和教師要以促進學生綜合素質持續發展為目的設計與實施綜合實踐活動評價。要堅持評價的方向性、指導性、客觀性、公正性等原則。
■突出發展導向
堅持學生成長導向,通過對學生成長過程的觀察、記錄、分析,促進學校及教師把握學生的成長規律,了解學生的個性與特長,不斷激發學生的潛能,為更好地促進學生成長提供依據。
評價的首要功能是讓學生及時獲得關于學習過程的反饋,改進后續活動。要避免評價過程中只重結果、不重過程的現象。要對學生作品進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挖掘其背后蘊藏的學生的思想、創意和體驗,杜絕對學生的作品隨意打分和簡單排名等功利主義做法。
■做好寫實記錄
教師要指導學生客觀記錄參與活動的具體情況,包括活動主題、持續時間、所承擔的角色、任務分工及完成情況等,及時填寫活動記錄單,并收集相關事實材料,如活動現場照片、作品、研究報告、實踐單位證明等。
活動記錄、事實材料要真實、有據可查,為綜合實踐活動評價提供必要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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