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錢江晚報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12-27 14:52:25
第二,嚴禁擅自提前招生。從2017級學生開始,招生錄取工作一律在學業水平考試后進行,防止惡性競爭,維護正常招生秩序。特長招生的專門測試、中外合作項目招生的外語水平測試、中高職一體化培養的院校考核評價可在每年5月中旬之后進行。
第三,嚴格控制加分項目和加分分值,落實“減項、降分”要求。取消體育、藝術、科技等獎勵類學生加分項目,相關特長和表現等計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健全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公示制度。
第四,加強對省外中職招生管理,未經各設區市教育局批準,省外中職學校不得在我省舉辦分校和教學點。中職學校跨省、跨市縣區招生應告知生源地教育局,招生應納入同一招生平臺并實現有序招生。
高中段學校招生如何實施“陽光招生”?
實施高中招生“陽光工程”,健全分級負責、規范有效的信息公開制度。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的內容,及時公開招生政策、招生資格、招生章程、招生計劃、考生資格、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事件違規處理結果、錄取新生復查結果等信息。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的范圍,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的監督。
對違規招生如何處理?
加強對招生中違規違紀行為的檢查和處罰。重大違規違紀事件,將查處情況及時向社會通報。如屬特色示范學校所為,予以降級直至取消特色示范學校稱號。按照有關規定嚴格審核轄區內所有中等職業學校辦學資質和招生專業,堅決取消不合格職業學校及辦學(班)點,及時公布具有舉辦學歷教育資質的學校名單。嚴格執行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規定,嚴禁以不正當手段爭搶生源,堅決杜絕非法招生、有償招生、重復招生、重復錄取、搶拉生源和不正當競爭等行為。區域內發生較大規模違規違紀事件,取消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當年教育發展業績考核優秀等級評定資格。
中考改革從什么時候實施?
中考改革從全省2017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中考改革由省制定政策和考試說明,中考命題權、施考權、閱卷權等已下放給設區市。我省2004年推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兩依據”招生錄取也已有制度安排,各地在綜合素質評價及其結果運用、高中招生錄取方式改進等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積累了許多有益的經驗。我省高考招生制度改革試點在前,深化義務教育課程改革工作已全面鋪開,具備較好的改革氛圍,在我省全面實施中考改革有較好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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