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揭陽市招生辦公室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8-01-02 13:58:49
隨遷子女在我市報名參加中考資格審核的具體情況按《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揭陽市參加中考報名資格審核工作指引》(見附件)執行。
三、切實加強和規范隨遷子女中考工作的管理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各中學要高度重視隨遷子女中考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協作機制,細化工作措施。要安排專人負責隨遷子女在我市參加中考報名資格的審核工作,全力維護隨遷子女中考報名工作良好秩序,確保隨遷子女在我市參加中考工作平穩、有序實施。
(二)強化信息公開公示。要建立完善隨遷子女報名資格信息公示制度,符合在我市報名參加中考并提出申請的隨遷子女,須經有關部門審核,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須根據各職能部門的審核結果確定報考名單,所確定的報考名單由學籍所在中學公示,公示信息須包括隨遷子女姓名、性別、所在中學、隨遷子女父母姓名、相關佐證材料等。對公示結果有異議并經審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予辦理報考手續。
(三)加大違規查處力度。要建立完善隨遷子女報名資格審核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實行倒查追責。對弄虛作假、騙取報名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取消其當年在我市中考報名、考試和錄取的資格,同時不再重新辦理補報手續。對在隨遷子女報考資格審核、公示中發現或經舉報查實有嚴重違規行為的,將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對組織或參與組織考生資格身份造假的其他人員或非法中介機構,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要一查到底,堅決依法懲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切實優化辦事流程。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明確部門職責分工,完善并公布隨遷子女中考報名工作流程。要創新工作方式,利用信息化手段和網上辦事大廳,逐步建立并完善網上部門聯審工作機制,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對符合報考條件并提出申請在我市報名參加中考的,隨遷子女應當在中考報名前向就學所在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交相應證明材料,由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匯總,并分送各有關職能部門做好審核、認定工作。隨遷子女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需要跨縣(市、區)審核認定的,由所在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統一匯總并協調相關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辦理審核手續,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務必密切配合,認真做好有關考生的資格審核認定工作。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要認真做好解釋和引導工作,及早引導隨遷子女考生回戶籍所在地參加中考,以免錯過了戶籍所在地中考報名時間,確保隨遷子女中考報名工作平穩順利實施。
此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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