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 作者:中考網 2019-03-21 18:19:15
3月20日,省教育廳下發《關于2019年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就全省2019年中考招生相關工作作出安排。
今年,我省將繼續推行將公辦省級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標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的招生改革,并適當向薄弱初中、農村初中傾斜。繼續清理和規范中考加分項目,全省取消體育、藝術等學生加分項目,相關特長和表現等計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
省教育廳要求,各地各學校要進一步規范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工作,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提前結束初中畢業年級課程或擅自刪減非考試內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學生參加中考,不得讓學生提前畢業離校,不得進行各種名目的區域性升學模擬考試;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不得錄取無中考成績的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單獨組織招生考試或依據競賽成績單獨錄取,不得在規定的招生時間前以任何形式提前錄取,不得在規定的生源地以外的地方開展招生業務。
今年,雄安新區三縣中考考務工作保持原有體制不變,繼續在保定市教育局和保定市教育考試院指導下開展相關工作。邯鄲市按照我省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安排,有序做好區域內改革試點工作。
繼續推進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
(一)繼續推行將公辦省級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標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的招生改革,并適當向薄弱初中、農村初中傾斜。
(二)深入推進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在實施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各地基礎教育行政部門和初中學校要為每個學生建立成長檔案,并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及時做好相關資料整理、數據分析、案例收集和經驗總結工作,嚴禁任何部門和學校借綜合素質評價為名向學生收取評價費用或向學生推銷評價手冊(圖書)等。
(三)切實做好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本地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冀政辦函〔2012〕117號)規定,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本地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在我省參加升學考試享受與當地常住戶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具體報名、審核、錄取辦法及條件由各市根據本地實際制定。各地要確保這項惠民政策落到實處,切實保障這些隨遷子女公平享受教育權利和升學機會,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和諧穩定。
(四)保障殘疾學生公平參與考試、升學的權利。對持有殘疾人證的聽力障礙學生,經本人申請,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可以免外語聽力測試,其外語成績按筆試成績折算成滿分值。
切實做好2019年初中畢業生
學業考試工作
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考試,目的是全面、準確地反映初中畢業生在學科學習目標方面所達到的水平。考試結果既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之一。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由畢業考試、升學考試兩部分組成,分開舉行。
(一)畢業考試科目設置及考試組織
畢業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會話測試占40%,筆試部分占60%)、物理(含實驗操作)、化學(含實驗操作)、生物(含實驗操作)、思想品德(含民族團結教育)、歷史、地理、體育。物理、化學、生物的實驗操作成績應占到總分的30%左右;生物、地理學科的畢業考試成績按本課程內容全部結束時的考試成績計算。
畢業考試的命題、考試由學校組織實施。各科考試成績的呈現可以采用百分制,也可以采用等級制。畢業考試在2019年5月15日以后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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