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 作者:中考網 2019-04-28 12:49:45
五、投檔錄取
投檔錄取工作由生源市招生考試機構與招生院校協同完成。市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制定并發布本市考生志愿填報時間及批次、投檔錄取規定及程序,并根據志愿按照成績優先的原則進行投檔(見附件4)。招生院校根據各市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考生志愿填報時間及批次、投檔錄取規定及程序,做好投檔考生的檔案審核及預錄取工作。預錄取考生數據庫必須通過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上檢測系統進行檢測。
投檔錄取工作必須通過高中階段網上招生錄取平臺進行。市招生考試機構不接收網上系統以外的任何考生報名及錄取信息。招生院校必須按照生源市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程序和步驟,在規定時間下載和上傳投檔考生信息。如果由于時間上的延誤或操作上失誤出現錄取遺留問題,招生院校要在規定的錄取截止時間之前,向生源市招生考試機構提出處理申請,由生源市招生考試機構根據事件性質確定具體解決方案。
(一)時間安排
2019年投檔錄取分5個時間段進行。6月27日-28日,7月4日-5日,7月15日-16日,7月25日-26日,8月5日-6日。各市可以根據本市實際情況從上述時間段里選擇時間進行投檔,院校檔案審核及要求、數據信息上傳時間由各市招生考試機構確定。
(二)劃定分數線
各市招生考試機構要根據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劃定并公布志愿填報和投檔控制最低分數線,在分數線沒有對社會公布之前,任何招生考試機構及招生院校不得擅自錄取學生。分數線上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三)投檔比例
1.“3+4”對口貫通分段培養、五年制高等師范教育投檔。市招生考試機構根據招生政策及規定確定考生投檔名單。報考師范教育類考生須參加招生院校組織的面試,由招生考試機構根據考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或中考成績,按1∶1.2比例確定面試名單,面試合格考生由市招生考試機構根據招生計劃,按照考生成績由高到低投檔。
2.五年一貫制和三二連讀高職志愿考生投檔。投檔按院校所列生源市招生計劃進行,上線生源超過計劃數時,按1∶1投檔。
(四)退檔操作要求
投檔過程中,招生院校要按照生源市規定的退檔辦法及要求進行退檔操作。對于符合市招生考試機構退檔規定的考生,招生院校在辦理退檔手續時一定要慎重。經辦人要留取考生自愿放棄志愿資格的保證書或其他證據資料,避免因盲目注銷引發遺留問題。招生院校除了在提交數據信息時將退檔考生標注清楚外,同時還要以公函的形式將退檔考生名單一并傳真給生源市留存備案。招生院校如果未按照生源市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程序處理考生退檔,市招生考試機構有權不予退檔,出現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處理。
(五)數據信息檢測及要求
8月15日-20日(工作日9:00-17:00),各市招生考試機構完成考生基礎信息數據庫網上系統上傳工作及預錄取考生數據庫網上系統檢測工作。
市招生考試機構根據生源計劃審核情況確定招生院校擬錄取考生數據庫。擬錄取考生數據庫按照《信息標準》規定編寫考生號,通過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上系統進行檢測。通過檢測的考生,寫入系統錄取庫,標注為錄取考生;未通過檢測的考生,市招生考試機構要及時查證并反饋信息狀態。如果確認為工作失誤出現的考生信息錯誤,要在規定時間查證并更正錯誤項目重新上報,進行追加檢測;如果確認信息錯誤為組建考生檔案失誤,則由市招生考試機構查證并向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出基礎庫修改申請(見附件5),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批準更改后再進行追加檢測;如果確認考生信息屬于不符合錄取條件或虛假信息,則直接取消其錄取資格。各市招生考試機構要在規定時間完成本市預錄取考生系統檢測工作,通過系統檢測的考生信息要及時反饋各招生院校。時間截止后關閉網上系統檢測,錄取數據庫信息凍結。
(六)院校核對錄取數據信息
8月22日-23日,招生院校登錄網上檢測平臺在線核對本校錄取數據庫考生名單。如果發現有錄取信息錯誤,要在規定時間與生源市溝通并反饋錯誤信息。錄取數據信息一經確定將不予更改。
六、錄取名冊打印及郵寄
8月26日-8月30日,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打印院校新生錄取名冊。“3+4”對口貫通分段培養高職(師范)、三二連讀高職錄取新生名冊一式4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市招生考試機構、招生學校及對口高校分別蓋章后各存1份;五年制高職(師范)錄取新生名冊一式3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市招生考試機構、招生學校分別蓋章后各存1份。院校收到錄取名冊后,要在招生院校印章對應位置加蓋院校錄取印章。三二連讀及“3+4”對口貫通分段培養院校,錄取名冊由中職學校負責收取并轉交對口院校蓋章,蓋章后錄取名冊各自存檔。
9月3日錄取名冊通過郵寄方式發放。院校要在9日前反饋錄取名冊簽收情況(見附件6)。如果發現有缺頁或質量問題,要在規定時間內反饋信息。
七、錄取通知書發放
錄取通知書由招生院校自行印制并蓋章發放。錄取通知書分為《“3+4”對口貫通分段培養高等職業教育新生入學通知書》《“3+4”對口貫通分段培養高等師范教育新生入學通知書》《五年制高等師范教育新生入學通知書》《五年制高職新生入學通知書》《三二連讀高職新生入學通知書》5種。對于確定錄取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根據錄取名單中的相關信息將錄取通知書寄送考生。
錄取考生憑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準考證到錄取院校報到。不能按時報到的新生,應向招生院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到。未經招生院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八、錄取名冊信息核對與更誤
新生入校后,招生院校要對新生錄取名冊信息進行人冊核對,如發現錄取名冊信息錯誤,要在規定時間按規定程序予以更正。具體時間及程序要求如下:
(一)院校信息核對確認
9月10日-30日,招生院校安排專人負責新生入學后的錄取名冊信息核對確認工作。核對過程要求采取考生自查、互查等方式,逐人逐項認真審核名冊項目(見附件7)。核實后的考生信息必須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不允許班主任或同學代為簽字。對學生的錯誤信息,院校要以正式公文形式向生源市招生考試機構提出信息更正申請,并派專人攜帶《初中后高職(師范)學生錄取信息錯誤更正登記表》(以下簡稱《更正登記表》,見附件8)、錄取名冊、考生本人的相關信息資料(準考證、家庭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兩份)在規定時間到生源市招生考試機構審核確認。
(二)市招生考試機構審核確認
10月8日-12日,市招生考試機構安排專人對招生院校核查出的錯誤信息進行審核確認。經審核確實錯誤的,在《更正登記表》上簽字蓋章,同時在錄取名冊上更正并加蓋市招生考試機構錄取專用章。市招生考試機構據此更正考生信息基礎庫錯誤信息,學校及考生相關資料留存備查。招生院校攜帶市招生考試機構蓋章后的《更正登記表》及錄取名冊到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確認。
(三)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確認
10月8日-14日,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根據市招生考試機構審核確認的《更正登記表》及考生個人資料,審核確認后在錄取名冊上(包括存檔錄取名冊)加蓋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錄取專用章,同時更正錄取數據庫錯誤信息。《更正登記表》及考生相關資料留存備查。更正信息數據庫反饋生源市核實備案。
招生院校要在規定時間完成考生錄取名冊信息復核工作,超過規定時間不再受理信息更正事宜。對考生錄取信息的審核更正,各市招生考試機構及學校應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安排專人負責;各級工作管理人員要嚴格按照工作職責權限,規范操作程序,認真履行職責,確保錄取數據信息準確無誤。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嚴肅紀律,確保錄取工作順利進行。錄取工作關系到每個考生的切身利益,備受社會關注。各市招生考試機構、招生院校要加強領導,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嚴肅招生紀律,嚴守招生程序,確保錄取工作順利進行。
(二)認真做好招生宣傳與生源發動工作。各市招生考試機構、招生院校要通過教育行政部門、招生系統、學校及社會各方面,多渠道做好生源發動工作,讓考生、家長、社會充分了解初中后高等職業教育、高等師范教育招生政策,引導考生根據自己的興趣和特點選擇適合自己的專業及院校。
(三)嚴禁招生考試機構、招生院校違反招生政策弄虛作假或違規錄取不符合條件的考生。市招生考試機構、招生院校要選派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業務熟練的人員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參加錄取的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招生政策,自覺遵守招生紀律,嚴格按照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錄取學生,抵制“有償招生”等不正之風。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利用招生謀取不正當利益,對違反招生規定的違紀作弊行為,要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造成的遺留問題由各市招生考試機構、招生院校負責處理。
(四)各市招生考試機構、招生院校必須嚴格執行招生錄取時間安排和工作程序。在招生錄取各環節工作中,要嚴格執行《信息標準》,確保招生考試機構、招生院校投檔錄取信息與《信息標準》高度一致。錄取過程中,各市招生考試機構、各招生院校要有專人負責計算機網絡和錄取專用郵箱的管理,確保招生錄取工作過程聯絡暢通。錄取專用郵箱初始登錄碼為SD123456,初次使用后,應及時修改登錄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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