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9-04-30 14:16:31
2、考試內容:
(1)南音演唱(可以自彈唱)。
(2)民族樂器演奏(3分鐘內)
(3)歌曲演唱(美聲或民族唱法無伴奏清唱)
以上內容可三選一
3、合格分數線:統(tǒng)一合格分數線60分(總分100分)
4、測試辦法:由同安區(qū)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測試。
5、測試地點:廈門市國祺中學修遠廳
6、成績公布:特長測試結果將于測試后一周內在區(qū)教育/局網站公示。
五、錄取辦法
1、參加同安區(qū)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的音樂專業(yè)測試,成績合格;
2、錄取辦法須根據中招文件的錄取辦法執(zhí)行。即“測試合格且第一志愿填報廈門市國祺中學的,藝術特長生在投檔分不低于廈門市國祺中學普通生最低錄取分數80%的前提下,按特長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出現末位特長測試成績同分時,按中考考生投檔位次依次錄取,錄滿為止。(詳見《廈門市2019年高中階段各類學校招生工作方案》)。
3、特長生一經錄取,應按學校要求參加南音社團活動,并積極往音樂特長生方向發(fā)展。
六、收費
南音特長學生的收費標準與普通班級學生收費標準相同。
七、招生熱線
0592-3572758(教務處),18906001002(吳老師)、13328786839(呂老師)
13950143445(郭老師)傳真:7112133
廈門市國祺中學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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