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9-05-23 13:20:26
。4)身份證復印件(無身份證者使用戶口簿復印件)
。5)近期1寸免冠證件照片3張,背面寫姓名及學校。
四、選拔程序
1、審核
6月15日前,學校初審后將符合條件的報名名單匯總報市教.育.考.試.院復核,最終確定參加自主招生面試的考生名單。凡報考兩所及以上學校的考生,取消其自主招生參考資格。
2、面試名單公示
6月20日—23日,在學校網站及校門前公示自主招生面試名單。6月23日13:00—16:00考生到我校領取面試通知書(或面試準考證)。
3、綜合考核
6月24日,學校將組織考核小組進行考核,考核內容包括學業成績、綜合素質、能力特長等方面,考核形式為面試。
4、確定合格名單
6月25日,學校根據綜合考核排名,按學校自主招生計劃1至1.5倍的比例擇優確定合格名單,報市教.育.局審核批準,由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公布,公布時間是6月26日。
5、錄取
我校自主招生的錄取工作安排在志愿錄取批次之前。在我校自主招生合格且中考成績達到四星級普通高中校自主招生錄取中考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我校按公示名單先后順序,采用綜合排名優先、考生自主選擇、按照計劃錄取的錄取模式。
未達到自主招生錄取資格線的考生,按照其填報的中考志愿進入志愿錄取流程。
綜合考核排名較后而未被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按照其填報的中考志愿進入志愿錄取流程。
6、報到
通過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必須在7月1日17:00前到我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選擇一經確定,不能更改,不再進入志愿錄取流程;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到我校辦理入學手續的考生,即視為自動放棄自主招生錄取資格,市教.育.考試院將按照其填報的中考志愿進行志愿錄取。
五、監督機制
我校將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關于招生考試的紀律要求,嚴格按照我校制訂的自主招生實施辦法規定的程序開展自主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長及社會的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學校自主招生工作紀檢監督小組全程監督整個工作過程。對參與招生的工作人員及考生在報考和招生過程中的違法行為,參照《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執行。
監督電話:(0512)66681129(園區教.育.局)
。0512)62850806(園區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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