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整理 2019-07-15 09:46:51
第二次錄取:“分招生”錄取辦法
1.盟教育局今年下達給各旗縣市烏一中、烏二中“分招指標”,各旗縣市教育局將本旗市的“分招指標”分配到所屬初中學校。盟教育局以各旗縣市分配到各初中學校的烏一中“分招指標”為基數,在“統招錄取線”下80分內,按照初中學校的“分招指標”數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額滿為止。盟教育局以各旗縣市分配到各初中學校的烏二中“分招指標”為基數,在“統招錄取線”下100分內,按照初中學校的“分招指標”數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額滿為止。
2.第二次“分招生”的錄取對考生有嚴格的身份限定,漢授考生只有符合定校擇優身份且成績在“統招錄取線”下80分以內的考生才可以填報烏一中;蒙授考生只有符合定校擇優身份且成績在“統招錄取線”下100分以內的考生才可以填報烏二中。
3.在網報過程中若出現招生計劃內考生成績總分相同、末位并列排名情況時,則一起投檔,并列錄取。
4、“分招生”錄取結束后,如果所有學校的“分招指標”都額滿完成,則進入特長生錄取階段。如果有“分招指標”未完成的情況出現,則進入“分招生”調劑錄取階段。
第三次錄取:“分招生”調劑錄取辦法
1.在“分招生”錄取的過程中,有的學校會出現符合定校擇優身份且在統招分數線下80分內的學生數少于學校“分招指標”數的情況,導致完不成“分招指標”。如遇此情況,盟教育局會將剩余的指標在本旗縣市內實行“調劑”。
2.在本旗縣市內實行“調劑”錄取,即從本旗縣市內符合“分招”條件(即符合定校擇優身份且成績在統招錄取分數線下80分內)的考生當中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直至額滿為止。
4.“分招”調劑錄取結束后,進入特長生錄取階段。
二、特長生錄取辦法
1.特長生錄取在第一批次學校錄取結束后,第二批次學校錄取前進行。
2.報考烏一中、烏二中的特長生,如中考成績和身份滿足第一批次“統招”和“分招”條件(分數和身份),務必在第一批次學校錄取時填報志愿。
3.報考烏一中、烏二中的特長生,如未被第一批次“統招”和“分招”錄取,盟教育局將按照烏一中、烏二中提供的經過公示的擬錄取名單由高到低按計劃進行點錄,額滿為止。
4.報考各旗縣市普通高中的特長生,盟教育局將按照旗縣市提供的經過公示的擬錄取名單,由高到低按計劃數進行點錄,額滿為止。
5.未被錄取的特長生,可繼續進行第二批次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的志愿填報。
6.特長生錄取結束后,進入第二批次學校錄取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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