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社區 作者:樂途妹妹 2019-09-06 09:17:12
四、評價方式與評價程序
(一)評價方式。
綜合素質評價要以事實為依據,采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多元評價方式進行。學生的學習成長情況,通過“成都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記錄管理系統”進行記錄。
(二)評價程序。
1.寫實記錄。教師根據學校制定的實施細則和評價標準,指導學生登錄“成都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記錄管理系統”(以下簡稱“評價記錄管理系統”),及時記錄反映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內容的具體活動,搜集相關事實材料。活動記錄、事實材料要真實,具有典型意義,有據可查。一般性的活動不必記錄。
2.整理遴選。每學期末,每個學生應依據寫實記錄材料整理、遴選出具有代表性的活動記錄和典型事實材料,記入綜合素質檔案。九年級第二學期(4月中旬前),學生要在整理、遴選材料的基礎上撰寫自我陳述。學校要對每個學生進行總結性評價。教師要針對學生自我陳述情況,結合學生在校期間一貫表現,寫出評語。教師評語要客觀、準確,體現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
3.公示審核。遴選出來用于記入綜合素質檔案的活動記錄和事實材料必須于每學期末在教室、公示欄或校園網等顯著位置公示。班主任及相關教師要對公示后的材料進行審核并簽字。
4.形成檔案。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以《成都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的方式呈現。學生、學校每學期按要求完成“評價記錄管理系統”相關內容填寫,學生初中畢業前,系統將自動生成《成都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檔案主要內容:一是主要成長記錄,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綜合實踐等五個方面的突出表現。二是典型事實材料以及相關證明材料。三是九年級學生畢業時的簡要自我陳述報告和教師在學生畢業時撰寫的簡要評語。檔案應經學生本人確認,班主任和校長審核簽字,并由學校蓋章后生效。
由外省(區、市)轉學進入我市初中就讀的學生,其綜合素質檔案信息經轉入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后導入“評價記錄管理系統”。
五、評價結果應用
(一)引導學生積極主動發展。初中學校和教師要充分利用寫實記錄材料,對學生成長過程進行科學分析、客觀評價,引導學生發現自我,建立自信,為學生的生涯發展提供參考,幫助其確定個人發展目標,實現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
(二)促進初中學校積極開展素質教育。通過綜合素質評價改革,引導學校轉變觀念,樹立科學的教育質量觀,把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發展素質教育。
(三)用于高中學校招生錄取。初中學校要將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提供給高中階段學校,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擇優選拔新生、自主招生的依據或參考。高中階段學校要組織對檔案材料進行研究分析,做出客觀評價,作為招生錄取的依據或參考。高中階段學校要在招生章程中明確提出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具體使用辦法并提前向社會公布,公開使用情況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六、保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區域內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統籌協調,要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指導轄區內學校開展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各學校負責該項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要成立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負責制定本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實施細則和規章制度,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進行全程管理,審核評定結果,受理咨詢、投訴和復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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