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來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0-01-16 20:08:11
什么是隨遷子女
隨遷子女是指監護人(父親、母親或法定監護人,下同)及本人均為非廣東省戶籍的人員,其監護人在中山市工作。
廣東省戶籍、外國籍等人員子女不適用于隨遷子女政策。
報考資格
符合中山市隨遷子女資格的考生,可報考中山市所有高中學校。
不符合中山市隨遷子女資格的外省戶籍考生,限制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民辦普通高中公費生班、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和中高職三二分段專業,可報考民辦普通高中自費生和中職中技學校。
隨遷子女需符合的條件
隨遷子女具有中山市初中學校連續三年完整學籍,并在中山市參加中考。
監護人在中山市具有合法穩定職業。
監護人在中山市具有合法穩定住所。
監護人持有在我市辦理的《廣東省居住證》,居住證有效期截止至2020年3月(含2020年3月)累計1年或以上,且截止至提交審核時屬于有效狀態。
監護人在我市依法參加社會保險(須含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且參保已累計36個月以上(含36個月)或在2019年4月前(含2019年4月)參保至提交審核時連續不間斷。
需要提交的材料
1.監護人及考生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①如考生與監護人戶口在同一戶口本:審查親子關系是否屬實。
②如考生與監護入戶口不在同一戶口本:提供親子關系證明(例如出生證)。
③如父母婚煙關系變更或考生父母身亡導致監護人變更:提供監護人變更證明(法院判決書或縣級以上民政局出具的相關證明)。
2.參保情況證明材料:社保卡原件及復印件(不需提供參保證明)。
3.居住證辦理情況證明材料: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不需提供居住證年限證明)。
注:
1.考生父母有一方為廣東省戶籍的,須提供外省戶籍一方的相關證明材料。非外省戶籍監護人的證明材料不予認定。
2.父親和母親均為外省戶籍,雙方條件(父親條件+母親條件)綜合滿足資格要求也予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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