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來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0-01-20 23:25:18
考試時間上,語文、數學、外語、物理、歷史、道德與法治、化學考試時間安排在九年級下學期結束時的6月20日、21日;地理、生物考試時間安排在八年級下學期結束時的6月22日;信息技術、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科目考試安排在八年級下學期;音樂、美術考試安排在九年級上學期;體育與健康、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安排在九年級下學期。
組織實施上,語文、數學、外語、物理、歷史、道德與法治、化學、地理、生物科目由市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組織實施。體育與健康、理化生實驗操作、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科目考試由市教育局制定實施辦法,縣(市、區)教育局和市教育局有關院、站具體實施。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包括五個方面
評定結果以等級方式呈現
《方案》要求,全面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把握學生成長規律,轉變人才培養模式,改變以考試成績為唯一標準的評價方式,促進學生認識自我、規劃人生,積極主動地發展。全市在籍初中學生均須按要求參加并完成綜合素質評價。
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內容, 充分反映學生的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考查學生的日常行為習慣養成和突出表現。
在評價方法上,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采取以學生“寫實記錄”為主要依據、由初中學校組織“等級評定”的方式進行。評價程序包括寫實記錄、整理遴選、公示審核、形成檔案等。初中學校和教師要指導學生做好寫實記錄,指導學生做好具有代表性的活動記錄和典型事實材料的遴選整理;對“寫實記錄”和等級評定結果進行定期公示、審核;運用初中學生綜 合素質評價信息化平臺,為每位學生建立規范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
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評定結果以等級方式呈現,五個維度各分為A、B、C、D四個等級。各個維度比例以學校為單位,A等人數原則上不超過總人數的50%,B等以上人數不超過總人數的85%,D等人數比例原則上不超過2%。
《方案》對推進招生錄取辦法改革進行了規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高中階段學校各類型招生錄取的依據。其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由“計分科目+等級呈現科目”組成,計分科目的計分方式為原始卷面分;等級呈現科目為: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報考一般普通高中的學生,其等級呈現科目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最多只允許有一個D等;報考省級示范普通高中的學生,其等級呈現科目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不得有D等。
《方案》規范了加分優錄項目。規范執行國家規定的特殊群體等加分政策,取消國家規定以外的所有優錄加分項目。嚴格限定加分范圍,嚴格控制加分分值,規范資格審核程序,實行加分項目、分值、資格和名單公示制度,逐步將中考優錄加分的激勵導向功能轉移至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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