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來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0-06-01 15:42:52
規范面向全省招生錄取工作。空軍、海軍航空實驗班招生按照河南省教育廳有關要求執行,定選合格的考生可以通過省中招平臺填報志愿參與錄取。宏志班、理科實驗班、國際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招生嚴格執行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國際班項目學校如對考生外語成績有特殊要求,須提前向社會公布錄取原則和辦法。國際班招生實行計劃單列。面向全省招生的國際班如未完成招生計劃,可轉入面向本地征集同類志愿進行補錄,但不得轉為普通班招生計劃,各地要在9月30日前將國際班補錄情況報省教育廳。校園足球實驗班招生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廳關于舉辦河南省普通高中校園足球實驗班并做好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進行,通過專業測試的考生可以通過省中招平臺填報志愿參加錄取。河南省體育中學高中部面向全省招生,具體招生辦法按照省教育廳核準的招生簡章執行。
面向全省招生錄取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批次:空軍航空實驗班、海軍航空實驗班,錄取時間安排在8月2日;
第二批次:宏志班、理科實驗班、國際班、校園足球實驗班、河南省體育中學,錄取時間安排在8月3-4日;
考生可自主填報兩個批次志愿,每個批次限報一個志愿。
面向全省招生錄取按照錄取批次依次進行,被上一批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以后批次錄取及面向本地招生錄取。面向全省招生錄取工作結束后,各地開展本地中招錄取工作。全省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應于8月25日之前全部結束。考生可登陸省中招平臺查詢錄取結果。
三、相關政策
(一)不斷完善指標分配制度。
逐步擴大優質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學校(含民辦初中學校)的比例,各地分配生的比例要達到50%以上,并逐步加大分配指標向薄弱初中和農村初中學校傾斜的力度。各地可積極探索轄區內普通高中開展聯合招生試點工作,按生源成績平行分配到各校,逐步形成普通高中公平競爭機制,充分調動各普通高中的辦學積極性,深化改革,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二)嚴格規范公辦普通高中招生。
各地、各校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招生范圍、招生計劃、招生時間、招生方式進行統一招生,嚴禁違規爭搶生源、“掐尖”招生、跨區域招生、超計劃招生和提前招生。除省教育廳批準的面向全省招生的提前批類型班外,公辦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轄市招生。省教育廳將加強對各地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監控和管理,對違規招生的學校,將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責任。對違反規定、情節嚴重的省級示范性高中,省教育廳將撤銷其省級示范性高中稱號,其他普通高中根據隸屬關系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處罰并報省教育廳備案。
(三)加強民辦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管理。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精神,民辦普通高中原則上不得跨省轄市招生。確需跨省轄市招生的,須由學校申請,經學校所在地和生源地省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后,納入生源地招生計劃總數,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招生,并報請省教育廳備案。
民辦普通高中要認真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要求,嚴格按照招生簡章內容進行招生宣傳,自覺規范招生行為,不得超計劃招生,不得自行錄取無檔案考生,不得錄取學校所在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下的學生,不得在招生宣傳中以高額物質獎勵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誰審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加強對民辦學校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管理。對在招生工作中違規違紀、弄虛作假的民辦學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規范宏志班招生。
宏志班招生對象為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含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具體認定辦法參照《河南省教育廳 河南省民政廳 河南省扶貧辦 河南省殘疾人聯合會轉發<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雜費政策對象的認定及學雜費減免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執行,原舉辦學校、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不變。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教育行政部門要依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規定,對宏志班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核,并將相關證明上傳省中招平臺。各承辦學校按照招生計劃和學生報考志愿,依據考生中招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定結果,擇優錄取。按照《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費和住宿費的實施意見》,免除宏志班學生學費、住宿費。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河南省教育脫貧等5個專項方案的通知》、《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要求,對宏志班學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標準發放國家助學金,并從學校事業收入中按規定提取一定比例的經費用于宏志班學生學習、生活補助。學校要積極利用社會捐贈收入,進一步提高補助標準。
(五)嚴格控制中招政策性加分。
我省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對象和標準見附件2。按照“誰主管、誰認定、誰負責”的原則,公安、僑務等有關部門須向教育行政部門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證明材料。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不得重復加分。除省定加分項目或授權省轄市確定的加分項目(如高層次人才子女加分項目,僅適用于本地)外,各地不得自行增加加分項目。各地要嚴格審查加分照顧對象的資格,堅決抵制各種弄虛作假現象。
(六)認真落實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升學考試政策。
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南省居住證實施辦法的通知》精神,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健全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中招升學考試政策,確保符合《國家居住證暫行條例》要求的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能夠在流入地參加中考。
(七)切實保障聽力殘疾學生公平參加考試權利。
聽力殘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純音聽力檢測結果為每側耳的平均聽力損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貝[HL])學生,可憑地市級以上醫院(含地市級)出具的聽力檢測證明(報告),向所在初中學校申請免英語聽力測試,經初中學校公示5天無異議,報市教育局審核批準后,可免試英語聽力。免試聽力學生英語聽力成績按照其英語非聽力部分得分比例計算,計算公式為:免試聽力學生英語聽力成績=英語聽力部分總分×(非聽力部分得分÷非聽力部分總分)。
(八)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誠信和公示督導制度。
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試、綜合素質評定和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誠信機制,各參與考試招生錄取的相關工作人員都要簽訂誠信協議,建立誠信檔案。凡違背誠信承諾、發生違規違紀行為的,要立即停止其職權,今后不得聘請其參與相關工作;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各地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招生錄取方案、考試收費標準、加分學生名單以及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方案、內容、方法、程序等,均要在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后向社會公示,強化管理和監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目標任務。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中招工作的領導和管理,要根據當年初中畢業生人數和普通高中辦學條件,統籌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合理確定普通高中教育與中等職業教育招生任務,適度擴大高中階段教育招生規模,提高高中階段教育普及程度。各地要制定科學規范的中招工作方案,經當地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各地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要求,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中招考試工作。要加強與衛健、市場監管、公安、交通等部門聯系,細化考試防疫工作方案,做好中招考試各環節的疫情防控工作,嚴防聚集性疫情發生,切實保障廣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要針對中考期間可能發生的極端天氣和自然災害,指導學校做好應急預案,處理好各類突發事件,全力保障中考安全、平穩、順利進行。
(二)強化責任意識,嚴肅考風考紀。
各地要按照國家和省教育考試的有關要求,統一設置考點、考場,規范考場布置,力爭將中招考試全部安排在標準化考場進行,確保考試安全。鼓勵各地積極探索以考生所報志愿學校為主安排考場、以考生所報志愿學校教師為主安排監考人員的考試組織方式。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爭取當地政府支持,合理確定、妥善解決參與監考、評卷、巡考的招生考試人員的勞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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