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來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0-07-01 12:19:45
中考網整理了關于2020年浙江湖州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通知,希望對同學們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湖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0年市區
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教育局,市屬有關學校(單位):
根據《湖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2020年湖州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實施意見〉的通知》(湖教辦〔2019〕215號)、《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調整2020年相關教育考試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浙教辦考〔2020〕7號)文件精神,為確保今年市區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中考”)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戶籍在湖州市區的在校應屆初中畢業生、往屆初中畢業生(不含各類高中學校的在校生)。
(二)戶籍在本市三縣并在市區初中學校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三)戶籍不在本市,但已在市區初中學校就讀的應屆畢業生。根據《湖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教育局等部門關于做好非本市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我市參加高中段招生考試工作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湖政辦發〔2013〕67號)的規定,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初中畢業生參加我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時,與我市戶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不符合條件,但在我市初中學校就讀的隨遷子女,可參加湖州市中職學校或民辦高中學校的錄取;或由我市學籍所在縣級及以上教育等部門協助出具成績卡,回本人原戶籍地報名參加中考和高中學校錄取;也可以由學生和家長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學生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在我市就讀學校所在地借考后,再回到學生戶籍所在地參加高中學校錄取。
非本市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中考網上報考時,需提供以下相應材料照片:
1.學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在我市范圍內取得的《浙江省居住證》;
2.學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就業勞動協議或工商營業執照;
3.學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在本市范圍內繳納社會保險費有關材料。
非本市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名參加中考和高中學校錄取時,必須對本人戶籍、學籍和居住證等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將取消高中學校錄取資格。
從2021年起,調整非本市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名參加我市中考和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條件,只需符合連續三年在我市初中學校就讀經歷,并具有相應電子學籍,即可在錄取時享受同城待遇。
二、招生計劃
市區各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見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廳相關文件。
三、報名工作
今年,市區中考報名將首次采用以初中學校為單位進行組織、統一實施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一)前期準備工作
1.各初中學校為每位中考報考學生編制中考報名號、拍攝電子照片,并根據我省中小學電子學籍管理系統采集本校報考學生的基本信息,將以上信息導入“湖州市中招信息管理系統”。
2.各初中學校通過召開學生會、家長會,對網上報名操作流程作詳細的培訓,同時將中考相關政策廣泛宣傳到位。
(二)報名
1.在市區初中學校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1)網上統一報名的時間為5月8日至10日。
(2)考生憑學校提供的中考報名號和密碼登錄“湖州市中考報名系統”,對系統內顯示的考生基本信息進行校對修改。
(3)若考生符合中考加分條件的,在系統內根據相關提示進行申報并上傳相關材料的電子照片。
(4)非本市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系統內填寫相關申請信息并上傳相關材料電子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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