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來源 作者:中考網整合 2023-05-06 20:17:05
中考網整理了關于2023年浙江臺州三門縣中考普高招生錄取實施辦法,希望對同學們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為進一步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切實加強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有效規范招生秩序,維護良好教育生態,根據《臺州市2023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臺教基〔2023〕20號)、《臺州市教育局辦公室關于下達2023年秋季臺州市民辦普通高中跨區域市級統籌招生計劃的通知》(臺教辦〔2023〕21號)及《三門縣教育局關于下達2023年秋季高一年級招生計劃的通知》(三教計〔2023〕58號)、《關于印發三門縣2023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高中招生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三教招〔2023〕29號)等文件要求,現制定三門縣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一、
招生原則
高中招生要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在普通高中錄取中,既要依據學生的學業考試成績,又要關注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等第;既要衡量學生發展的現有水平,又要參考學生的成長過程;既要重視學生的總體發展,又要關注學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現。
二、
招生計劃
全縣今年共有初中畢業生4317人。按照初中畢業生原則上都能升入高中段學校,以及高中段教育普職比例為6:4的要求,計劃在縣內普通高中招生2590名(其中體藝等特招生128人),縣內職業高中招生計劃數1727名。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情況如下:
1.三門中學招生600人,其中指令計劃560人(第一批統招生100人、定向生360人、第二批統招生100人)、特招生40人(含體藝特長生)。
2.三門第二高級中學招生700人,其中特招生50人(含體藝特長生)。
3.三門亭旁高級中學招生300人,其中特招生38人(含體藝特長生)。
4.三門尚義高級中學招生350人,其中志愿生250人(尚義A150人;尚義B100 人),自主招生100人。
5.三門啟超中學招生600人,其中志愿生400人(啟超A280人;啟超B 120人),自主招生200人(其中跨區域縣外統籌招生70人)。
6.三門縣觀瀾中學招生1260人,其中志愿生340人(觀瀾A 240人;觀瀾B100人),自主招生920人(其中跨區域縣外統籌招生410人)。
7.縣外學校在三門統籌志愿招生:臨海市新時代學校10人。
8.縣外學校在三門統籌志愿招生:天臺培新高級中學10人。
三、
志愿填報:
1.志愿設置:共設01三門中學、02三門第二高級中學、03亭旁高級中學、04三門縣尚義高級中學A、05三門縣尚義高級中學B、06三門啟超中學A、07三門啟超中學B、08三門縣觀瀾中學A、09三門縣觀瀾中學B、10臨海市新時代學校、11天臺培新高級中學等11個志愿。
2.志愿填報方法:考生志愿最多可填報11個。每個考生都必須填報志愿,沒有填報的志愿不會被錄取。考生應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考慮好先后順序進行填報。
四、
錄取依據
1.按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數的1:1劃定普通高中的最低控制分數線,并報臺州市教育局備案。
2.錄取依據:A.中考成績;B.綜合素質評價等第;C.綜合評語;D.《學生成長記錄冊》。三門中學招生錄取的前置條件:綜合表現評價合格以上,四項綜合素質評價等第達到1A2B及以上。
五、
錄取順序及錄取辦法
第一批:三門中學第一批統招生100名。
第二批:體藝特長生
1.體育、藝術特長生(不包括往屆生)按照批準的體藝特長生招生實施方案(文件另發)進行錄取。體藝特長生錄取順序依次為三門中學、三門第二高級中學、三門縣亭旁高級中學。
2.其它特招生根據上級文件規定及招生學校與相關部門、單位簽訂的合同執行。招生學校錄取名單在規定時間內報縣招生辦備案。
第三批:三門中學定向生(360名,第一志愿填報三門中學的考生)
三門中學定向招生按本校招生指令計劃數(扣除三門中學第一批統招生人數)1:1劃定最低錄取分數線。
1.定向生條件:2022年9月30日前學籍在該校并實際就讀為準;不在本校就讀和往屆生不享受定向生名額。
2.定向生分配方法:三門中學招生定向指標分配分三部分,各初級中學最終分配指標由這三部分之和(四舍五入到整數)。
第一部分:定向指標的20%部分。根據應屆畢業生報考數進行分配,即根據各校應屆畢業生報考數與全縣應屆畢業生總報考數的比值,計算出各初中學校的分配指標,其值保留一位小數。分配數的計算公式為:
某校報考數
------------×定向指標×20%
全縣報考總數
下面兩部分分配結合考生成績計算來完成,在扣除第一批招生數的考生成績庫中:
①計算出各初中學校滿足三門中學定向招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考生數;
②計算出全縣平均分;
③計算出各初中學校在全縣平均分(含)以上的人數;
④計算出各初中學校的平均分;
第二部分:定向指標的60%部分,根據滿足三門中學定向招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考生數進行分配,即某校滿足三門中學定向招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考生數與全縣各初中學校滿足三門中學定向最低錄取分數線的考生數總和的比值,計算出各初中學校的分配指標,其值保留一位小數。分配數的計算公式為:
某校滿足三門中學定向招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考生數
--------------------------------------×定向指標×60%
Σ各校滿足三門中學定向招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考生數
第三部分:定向指標的20%部分,根據平均分等參數分配,即根據某校在全縣平均分以上的人數乘以該校的平均分之積與全縣各初中學校在全縣平均分以上的人數乘以各校平均分之積進行求和后的比值,計算出各初中學校的分配名額,其值保留一位小數。分配數的計算公式為:
某校在全縣平均分以上的人數×該校平均分
----------------------------------×定向指標×20%
Σ(各校在全縣平均分以上的人數×各校平均分)
各初級中學最終分配指標由這三部分之和(四舍五入到整數),如果各初級中學最終分配指標總和大于或小于三門中學招生計劃的定向指標,將從最后的統招人數中增減。
3.定向錄取辦法:根據考生志愿,按學校依中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縣城初級中學(三門初級中學、城關中學、海游中學、南山中學、實驗學校、金鱗湖實驗學校)須在三門中學定向招生最低錄取分數線(含)上,其余學校定向錄取的最低分數不得低于三門中學定向招生最低錄取分數線下20分。對降20分后定向指標仍為零錄取的薄弱學校,則按中考成績在全縣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數線內從高分到低分錄取1人。
除縣城初級中學(三門初級中學、城關中學、海游中學、南山中學、實驗學校、金鱗湖實驗學校)外其余初級中學在定向錄取后,中考成績還有在三門中學定向招生最低錄取分數線(含)上的學生,則對滿足上述條件的學生根據尚未完成的定向到校指標名額擇優錄取。
第四批:三門中學(第二批統招);三門第二高級中學、三門縣亭旁高級中學等公辦普通高中招收的志愿生;三門尚義高級中學、三門啟超中學、三門縣觀瀾中學等民辦普通高中招收的志愿生及縣外跨區域統籌志愿招生:臨海市新時代學校(民辦)、天臺培新高級中學(民辦)。
三門中學定向指標錄取結束后,對各初中學校尚未完成的定向到校指標,由縣教育局收回,再調劑到三門中學第二批統招計劃中。
三門中學(第二批統招生)、三門第二高級中學、三門縣亭旁高級中學等3所公辦普通高中和三門尚義高級中學、三門啟超中學、三門縣觀瀾中學等3所民辦普通高中及臨海市新時代學校(民辦)、天臺培新高級中學(民辦)等志愿生招生錄取實行平行志愿,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
第五批:縣內民辦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批:三門尚義高級中學、三門啟超中學、三門縣觀瀾中學。
針對不低于普高線下15分且未被任何學校錄取的考生。考生于7月6日-30日(具體按市局通知)在臺州市教育局提供的“臺州市招生服務平臺”上自行進行志愿填報,由臺州市教育局統一錄取。
六、
同分錄取處理辦法
在錄取時,如遇總分并列,則按語、數、英三門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若語、數、英三門成績總分相同,則按語、數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若語、數成績總分相同,則按語文成績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語文成績分數相同,則全部錄取。
七、
縣職業高中招生
職業高中招生由各職業高中學校根據《三門縣教育局關于下達2023年秋季高一年級招生計劃的通知》(三教計〔2023〕58號)要求自行組織實施,招生實施方案及招生簡章于 5 月28日提前交縣招生辦備案,錄取名冊報臺州市教育局高等與職成教處備案。具體招生專業和人數見招生學校招生簡章。
八、
工作要求
加強招生管理,著力維護招生錄取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1.不得招收未參加中考的學生。所有初中畢業生均應參加中考。各招生學校不得自行組織專門的或變相的招生考試。
2.不得突破招生計劃指標。各招生學校要規范招生,不得突破計劃。體藝特長生、特招生的指標也不能突破,寧缺毋濫,不得招收不符合條件的考生。
3.不得突破招生分數底線。公辦普通高中學校不得招收低于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特長生除外)。民辦普通高中招生最低錄取分數線不得突破生源地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下15分。
4.不得擅自違規錄取已被志愿學校錄取的學生。已被錄取的考生,其他任何學校不得再次錄取。個別被民辦學校錄取的考生如確有特殊原因,提出要求到另一所民辦學校就讀,需本人提出書面申請,雙方學校簽署同意意見并報縣招生辦批準后,方可變更錄取學校。
5.不得違規跨區域招生。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在未經批準的前提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跨縣(市、區)招生。民辦普通高中招生以面向學校所在縣(市、區)為主,如生源不足需跨區域招生,須提前向縣教育局報送跨縣(市、區)招生申請,經縣教育局報市教育局審核統籌,未經批準,不得跨縣(市、區)招生。民辦普通高中未經省、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不得跨設區市招生。對未回戶籍地參加中考的學生,戶籍地普通高中學校一律不得錄取。
6.嚴格招生紀律,規范錄取行為。所有招生類型(包括跨區域統籌、特殊類型、分配生等)均須在招生平臺錄取,禁止任何形式的線下招生、提前招生、零散招生。嚴禁通過借讀、掛讀、轉讓招生計劃等形式違規招生。
7.嚴格學籍注冊規定。招收的新生學籍注冊登記以初中學籍數據庫、中考報名數據庫和成績庫為依據。沒有參加中考的學生,將無法進行普通高中學籍登記。學籍注冊登記部門以縣招生辦報送的錄取名單為準,對違規錄取的考生不予學籍注冊登記。
8.民辦普通高中經第四批志愿生錄取后,缺額部分指標可轉入自主招生指標。
9.其他特招生的招生錄取名單在7月5日前報縣招生辦備案,由縣招生辦報臺州市教育局作為學籍注冊依據。
編輯推薦: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中考網,2025中考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