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上整理 作者:中考網整合 2024-06-14 15:55:25
“五年制高等職業學校”和“中職與高職‘3+3’分段培養”分時段進行。五年制高等職業學校、醫學類及師范類等執行相應類最低控制分數線。
此批次根據分數優先、尊重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檔的規則,將最低控制線上的考生一次性投檔給招生學校,由招生學校根據專業條件與考生志愿匹配錄取并通知考生到校報到注冊。
(3)第三批次錄取“省屬中等專業學校、市內外中等職業學校(升學型和就業型)”。
醫學類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按志愿錄取,執行最低控制分數線。其它中等職業學校實行按志愿投檔,由招生學校通知志愿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到校報到交費,考生提供驗證碼確認錄取,辦理錄取手續。計劃未完成部分,實行注冊招生。
九、照顧政策
烈士、因公犧牲軍人,駐三類地區及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一至四級傷殘軍人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犧牲、一至四級因公傷殘及立功公安民警子女等優待對象,由相關主管單位對照有關政策進行資格審核并履行公示等必要程序,在規定時間向市教育考試中心歸口提供考生信息及相關佐證資料。
歸僑華僑、歸僑華僑子女、臺籍、港澳籍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向所在學校申報,并交驗相關證明材料、原始證件及復印件,由縣(區、功能區)招生辦公室集中報市教育考試中心審核(市直學校直接報市教育考試中心)并進行公示。
未申報或逾期申報的一律無效。市教育考試中心對符合優撫條件的考生,按照有關政策確定加分分值,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取其照顧分值最高項。
十、體檢工作
1.體檢工作由錄取學校負責。在新生入校后進行體格檢查,并建立相應的體檢信息檔案。
2.考生填報志愿前,可對照《普通中等專業學校體檢標準》,自行做好相關項目檢查,根據自己身體狀況,自覺回避限考學校或專業。
十一、工作要求
1.加強中招組織領導。中招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縣(區)招委、教育主管部門及各招生學校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明確專人負責,建立責任體系,按照“劃區域招生,分區域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區域管理責任,規范招生工作秩序。各地要將中招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單位年終考核。
2.加強招生宣傳管理。各類學校的招生宣傳、招生簡章和信息發布,必須經所屬教育主管部門審核批準。需要異地發布的,必須征得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內容必須客觀準確,不得夸大其詞作虛假宣傳欺騙考生及家長,不得詆毀其他學校。各級教育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轄區內招生學校和生源學校的督查與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招生政策貫徹到底,招生信息傳遞到全體考生。未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任何招生學校不得進校入班宣傳動員。
3.加強填報志愿指導。中考志愿填報工作安排在中考后進行,各縣(區、功能區)教育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填報志愿工作的組織與領導,強化各生源學校對考生志愿填報的指導責任。各初中學校在考生填報志愿期間,要組織考生及其監護人集中宣講中招政策,公布招生信息,做好對考生網上填報志愿的指導與輔導工作。要切實加強升學指導,積極引導和鼓勵考生報考職業學校志愿。要保障考生對各類學校招生信息的知情權,尊重考生自主選擇學校的權益,嚴禁封鎖招生信息、誤導學生及其監護人,嚴禁強行要求學生統一報考某類學校或本校高中。
4.加強中招錄取管理。執行普通高中公民同招政策,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一同納入中招系統統一管理。普通高中招收的新生必須參加中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任何學校不得擅自提前招生,否則不予辦理高中學籍。全市普通高中和職業學校(包括技工學校)必須統一使用錄取系統,按照統一要求錄取新生,確保招生錄取工作有序進行。所有招生學校都需通過生源地招生考試部門辦理錄取手續,方可注冊學籍。
5.加強普通高中收費管理。所有普通高中要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嚴格按照發改部門核定的標準公示。各地教育主管部門要加強普通高中收費公示情況的監督檢查,凡未執行招生收費公示制度的學校,一律不得收費。
6.嚴肅招生紀律。推進陽光招生,加大招生政策、過程、結果的公開力度,強化政策執行,嚴禁普通高中招收借讀生、嚴禁人籍分離。各縣(區、功能區)教育主管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加強對中招工作的監督與管理,防止徇私舞弊、違紀違規事件發生。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建立健全中招督查及問責機制,加大對資格審查弄虛作假、限制考生自主填報志愿、向考生收取“升學保證金”或預收學費、買賣生源、招收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超計劃招生、跨區域招生、招收線下生等違紀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對不作為或亂作為、有錯不糾、縱容庇護的,要嚴肅追究當事人、有關責任人、責任單位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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