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寧德市教育局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5-05-11 20:48:19
4.寧德市民族中學錄取辦法
為支持民族教育的發展,寧德市民族中學向全市招生少數民族考生260名,全部納入提前批錄取,投檔等級按第一批次學校等級要求執行;余下招生計劃面向福安市招生。
(四)民辦學校招生辦法
民辦學校具體招生辦法及要求,以我局對各民辦校2025年招生批復為準。
(五)錄取信息公布
各縣(市、區)中招辦要根據《2025年寧德市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見附件2),按時將各時段錄取結果上傳至“招生信息平臺”,以便考生及時查詢錄取結果和進行下一批次錄取工作。
(六)后期投檔要求及錄取辦法
1.對招生尚未滿額的公辦學校,待普通高中所有批次錄取后,進行補報志愿及錄取,步驟如下:(1)通過縣級教育局網站公布尚未滿額的學校及相關條件;(2)由未滿額的學校在各縣(市、區)中招辦指定地點設立征詢處,考生根據招生學校錄取條件和招生計劃剩余數,按規定的時間在“招生信息平臺”進行補報志愿;(3)各縣(市、區)中招辦根據補報的志愿信息,實行同批次民辦學校優先錄取,并按照普高同批次投檔要求及錄取辦法,進行補充錄取;(4)同批次補充錄取原則上只進行一次。
2.對被民辦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征詢后放棄錄取剩余的招生計劃和批次招生尚未滿額的計劃數可調劑使用,待普通高中所有批次錄取后,由縣(市、區)教育局采用公辦學校補錄辦法或學校、考生雙向選擇辦法,對普通高中“空檔生”進行補充錄取。采用學校、考生雙向選擇補充錄取的步驟如下:(1)通過縣級教育局網站公布尚未滿額的學校及相關條件;(2)由招生未滿額的民辦學校在本校設立征詢處,考生根據招生學校招生計劃數、錄取條件等要求,前往意向學校申請補錄,實行學校和考生雙向選擇,民辦學校將擬錄取信息在規定時間內,交當地中招辦核準;(3)當地中招辦根據擬錄取信息,審核錄取條件,進行補充錄取(同批次民辦學校優先錄取)。
3.部分民辦學校(福建宏翔高級中學、福鼎茂華學校、寧德國杰高級中學、寧德博雅培文學校、寧德衡水育才中學),若面向學校所在地補錄后,招生計劃仍未完成,學校經商有關縣(市、區)教育局同意后,可面向有關縣域自主招收生源地普高最低控制線上的空檔生,步驟如下:(1)通過學校網站公布剩余計劃數、咨詢電話及相關條件;(2)考生根據招生學校招生計劃數、錄取條件等要求,前往意向學校申請補錄,實行學校和考生雙向選擇,民辦學校將擬錄取信息在7月26日16:00前,交生源地中招辦核準,并在當日將錄取結果公開,學校及時告知考生錄取結果。
(七)錄取結果的報送
各縣(市、區)要嚴格按照普通高中各校招生計劃和招生辦法進行普通高中錄取,并按《2025年寧德市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2)時間要求,通過“招生信息平臺”及時導入錄取信息并公布錄取結果。
(八)其他事項
1.在我市初中學校九年級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均可在學籍校報考當地所有高中學校。
2.省二級以上(含二級)公辦達標高中不招往屆生,其他普通高中可以招收本縣域戶籍或本地初中學校畢業的往屆生,但必須是無高中階段學籍(含普通高中退學),否則將取消錄取資格;若有特殊情況,可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研究決定,并報我局備案。
3.已被普高錄取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7月18—19日17:00前,見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可以向畢業學校提出撤銷錄取資格的申請,經當地招生辦同意,并報我局備案。撤銷普高錄取資格的考生只能參加職業院校錄取。撤銷普高錄取資格后余下的名額,是否補錄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研究決定,并報我局備案。
4.關于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與辦法、初中學生畢業資格認定等其他有關中考中招工作,均按照《寧德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寧德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寧教綜〔2019〕58號)精神執行。
四
職業院校招生錄取辦法
(一)中職本科、師范類高職院校投檔要求及錄取辦法
師范類高職院校錄取專業包括福建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泉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閩江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等3所院校提前面試的專業。
1.投檔要求
應屆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等級評定為良以上(含良)、專業考試成績合格、文化考試總分加照顧分達全市普高最低控制線(取當年各縣市區平均值,下同)下60分以上。(注:1.閩江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學前教育專業的錄取分,要求達到全市普高最低控制線上;2.被提前批職業院校錄取的考生,不能參與后續的錄取,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2.錄取辦法
實行提前批錄取。根據各中職本科、師范類高職院校提前公布的錄取方法和考生志愿,實行“平行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錄取信息公布
各中職本科、師范類高職院校錄取結果按時在“招生信息平臺”公布,方便考生及時查詢錄取結果和進行下一批次錄取工作。
(二)非師范類高職院校投檔要求及錄取辦法
1.投檔要求
應屆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等級評定為合格以上(含合格)、投檔分達全市普高最低控制線下60分以上,其中藝術、體育等特殊職業領域的錄取最低控制線依據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錄取辦法
非師范類高職院校實行“平行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投檔分相同的情況下,按順序優先錄取:
①享受政策照顧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考生;
②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單科成績排列順序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按1:1投檔錄取。
3.補錄流程
非師范類高職院校剩余招生計劃數,將在寧德教育網“公示公告”欄目公布。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向有關高職院校申請補錄。高職院校按照我市的錄取辦法進行自主補錄,補錄名單及時報送我局審批。
已投檔五年制高職院校的考生視為已錄取,若放棄錄取,不得重新錄取其他高職院校,只能參加中職批次錄取。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中考網,2025中考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