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5-05-11 21:36:05
蘭州市2025年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生范圍
普通高中原則上實行屬地招生。榆中縣、皋蘭縣、永登縣、紅古區等遠郊縣區及蘭州新區的普通高中在本縣(區)域內招生;城市四區和高新區的普通高中在城區范圍內招生。
精準扶貧班(含雙優助學班)招生按相關政策規定執行。蘭州外國語高中的高中起點多語種班在全市范圍內進行招生。省屬、市屬、高校所屬中學和民辦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均納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
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范圍與所在地公辦普通高中保持一致;生源不足的,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在轄區內統籌調劑安排。
二、考試性質
實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兩考合一。
三、報名條件
(一)城區高中階段學校報名條件
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報名:
(1)戶籍和初中學籍均在蘭州市城區的應往屆初中畢業生。
(2)具有蘭州市城區學校連續兩年初中學籍的外地來蘭人員隨遷子女應往屆初中畢業生,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有蘭州市城區居住證。
(3)無蘭州市城區初中學籍、戶籍在蘭州市城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4)駐蘭部隊子女因換防、調駐等原因需報考蘭州市城區高中階段學校的,由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審核匯總后報市教育考試院統一辦理。
(5)應往屆初高中畢業生、具有初中畢業或以上學歷的回鄉返鄉農民工、復轉軍人、生產服務一線職工、下崗失業人員等城鄉勞動者可報考中等職業學校。
2.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允許報名:
(1)往年已被本市任何普通高中學校錄取的學生。
(2)高中階段學校在校在籍學生。
(3)戶籍和學籍均不在蘭州市城區的初中畢業生。
(4)戶籍不在蘭州市城區、學籍在蘭州市城區不滿連續兩年的初中畢業生。此類學生應回戶籍地參加升學考試;對回戶籍地參加升學考試確有困難的考生,可以借考,考試結束后憑成績單或相關證明回戶籍地聯系就學。
(5)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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