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東營教育信息網(wǎng) 作者:東營教育信息網(wǎng) 2017-03-13 14:40:49
各縣區(qū)教育局,勝利教育管理中心,濟軍基地教育處,東營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社會事務管理局,有關普通高中學校,局屬各初中學校:
根據(jù)《關于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東教發(fā)〔2013〕49號)和全市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實施情況,現(xiàn)就做好2017年全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主招生學校及招生對象
2017年,市一中、市二中、河口一中、廣饒一中、墾利一中、利津一中、利津二中、勝利一中、勝利二中可組織自主招生,各學校自主招生對象為本校招生范圍內初中學校在籍在讀應屆畢業(yè)生。
2017年,繼續(xù)在市一中、市二中、廣饒一中、勝利一中進行“一校一品”特色項目自主招生試點。其中,市一中為籃球特色項目,市二中為足球特色項目,勝利一中為乒乓球特色項目,廣饒一中為健美操特色項目。
二、招生計劃
各學校自主招生計劃(含“一校一品”特色項目招生計劃)不超過2017年本校招生計劃總數(shù)的10%,具體比例由各高中學校確定,并報主管教育部門和市教育局核準。
三、報名條件
報名參加自主招生的學生,必須符合普通高中招生報名條件,品學兼優(yōu),或在某一學科、某一領域(如創(chuàng)新發(fā)明、信息技術、自然科學、文學創(chuàng)作等)具有明顯的學習潛質或才能。鼓勵各學校重點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和培養(yǎng)潛質的學生。
“一校一品”特色項目招生報名條件由有關高中學校自主確定,經主管教育部門同意、報市教育局核準后組織實施。
四、選拔方式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采取初中學校推薦(分為校長實名推薦和學校推薦)和高中學校組織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普通高中學校按照自主招生計劃的一定比例確定指標后,以招生范圍內各初中學校畢業(yè)年級學生數(shù)(由主管教育部門提供)等為依據(jù),向各初中學校分配推薦指標。推薦指標應向農村學校和薄弱學校適當傾斜。
(一)初中學校校長實名推薦和學校推薦程序
1.在學校宣傳欄或校園網(wǎng)公布招生學校推薦名額、推薦方案、工作要求和本校推薦程序。
2.成立學校推選工作委員會(由校長擔任組長,成員包括分管校領導、中層干部、班主任代表、任課教師代表、學生和家長委員會代表,其中,學生和家長代表分別不少于推薦工作委員會成員數(shù)的20%。成員必須符合有關回避規(guī)定,名單需在校內張貼公示),按照推薦方案遴選推薦人選。
3.學校推選工作委員會確定推薦人選,填寫《2017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推薦人選申報表》(附件1)。
4.校長實名推薦人選由校長寫出推薦信,學校推薦人選由至少兩名相關學科的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教師寫出推薦信。
5.在校內和校園網(wǎng)公示5個工作日。
6.公示無異議后報送所報考普通高中學校,并報主管教育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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