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整理 2020-07-24 17:55:22
八、錄取批次
2020年邵陽市市區普通高中錄取分二個批次。
第一批次,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擇優、指標生、自主生錄取(根據市委2016年第1次常委會辦公會議紀要,湘郡銘志學校比照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批次錄取)。
第二批次,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志愿擇優、自主生錄取。
其中第二批次為平行志愿,按填報的志愿順序依次投檔(先投第一志愿,再投第二志愿,以此類推,志愿順序會影響錄取結果)。
九、錄取規則
(一)最低錄取控制規則: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數線為9科滿分值的70%,省示范性普通高中體育特長生最低控制分數線不低于9科滿分值的60%。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由市教育局根據區域內招生計劃及分數段人數綜合考慮后劃定,為市區普通高中入學最低控制線。報考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必須達到C等及以上等第,報考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必須達到D等及以上等第。未達到相應類別學校學業成績最低分數線或綜合素質等第要求的學生,相應學校不得錄取。
(二)學業成績排序規則:學業成績以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9科總分排序,當出現多個錄取對象學業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分高低排序。
(三)補錄規則:補錄對象為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學校錄取的上線考生。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由市教育局根據落選考生填報的原志愿和剩余學位擇優補錄。嚴禁各普通高中學校自行補錄或招收已被他校錄取的學生,網上招生平臺已正式錄取學生,無論是否到校報到確認,都不得再行補錄。
十、招生優待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保留“少數民族考生”“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臺籍考生”“烈士子女”“軍人子女”及符合政策的高層次人才子女等。若相關部門對加分或優惠有明確要求的,則嚴格按照要求執行。若相關部門對加分或優惠沒有明確要求的,則優惠分值為5分,2020年對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子女參加中考的給予10分優惠分值。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或優惠條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項計入錄取。優惠對象的各種證件(原件)必須在6月30日前由學校匯總交市教育局審核后方為有效。
2.教育扶貧專項指標。根據《關于印發〈邵陽市實施“一提高兩降低”促進教育扶貧六條措施〉的通知》(邵市辦發〔2017〕34號)文件規定,從2018年起至2020年,按縣域內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生計劃的2%招收指標生批次落選的建檔立卡貧困生,對進入高中相應批次錄取控制線的建檔立卡貧困生做到應招盡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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