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 作者:碧月風荷 2013-04-09 14:15:17
考試管理
考試管理工作實行考區負責制。各縣市區要成立中考考區委員會,由當地政府分管負責人任考區主任,教育、公安、保密、監察等部門為成員,統籌管理中考工作。市、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負責本考區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考點實行主考負責制,考點主考由縣市區教育局選聘。考務管理按照《2013年宜昌市中考考務工作手冊》規定操作。
成績發放
中考成績以原始分數形式呈現。中考錄取計分科目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體育,總分為510分。
考試成績全市統一在網上公布,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對社會公布。考生可通過宜昌教育信息網(www.yc.e21.cn)和宜昌教育招考信息網(www.hbyczk.com)查詢考試成績,未經市教育局同意,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向外提供考生成績。
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申請復查卷面分。由學校統一組織登記,縣市區招考機構匯總,報市教科院辦理,考生限查二科。
考試收費
根據省物價局中考收費文件(鄂價費[2003]221號)規定,考試費共計70元,由九年級考生繳納,初中學校集中收取。縣市(含夷陵區)考生每生上交市教育局28元,市城區考生每生上交市教育局40元,在報名工作結束后由縣市區上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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