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 作者:中考網 2019-04-10 09:51:03
志愿設置與填報
(一)志愿設置
1.普通高中除各類自主招生外,設指標生、藝體特長生和統招生三個志愿。其中指標生、藝體特長生志愿可填報1所學校;統招生志愿填報1所學校,以及是否服從調劑。
2.職業中專、技工院校和中職學校與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養職業教育設1個志愿學校,每所學校填報1-2個專業;普通中專、五年制高等師范教育、五年一貫制高職、三二連讀高職設4個平行志愿,每所學校可填報1-2個專業。
(二)志愿填報
繼續實行“先出分數,后報志愿”辦法,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分數公布后,分4次在網上填報志愿。
第一次,填報中職學校與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養招生志愿;
第二次,填報普通高中指標生、藝體特長生,及各職業學校志愿;
第三次,填報普通高中統招生和是否服從調劑志愿;
第四次,填報職業學校剩余計劃志愿。
考生登錄“平臺”,選擇“高職3+4本科志愿填報”“普通高中志愿填報”“職業中專(技工院校)志愿填報”“普通中專和高職專科志愿填報”中的一類,然后選擇相應的學校或專業。
(三)填報要求
1.各初中學校要切實做好考生填報志愿的組織、宣傳和指導工作,讓考生人人知曉填報時限和要求,認真組織學生按時、規范填報。同時,密切關注考生志愿報考進展情況,對自愿放棄填報的考生,要做好詳實記錄、留存相關證據。
2.為保護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維護招生錄取的公正、公平,報考普通高中且具有指標生資格的考生須填報指標生志愿,否則不得參加統招生志愿的填報和錄取。
3.考生志愿一律由考生本人與家長商議確定,網上填報提交時系統會多次提示確認,請考生務必仔細核對,確保無誤,一旦提交便不得更改。考生及家長對所填報的志愿負全部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或代替考生填報志愿。
4.考生網上填報志愿后,打印一式三份,由考生本人及監護人簽字后,交初中學校兩份;學校要組成審核小組,認真核對考生上交的志愿信息表與其網上信息是否一致,審核無誤后,學校校長簽字,加蓋學校公章。初中學校、縣市區教育局基教科各存一份。
5.志愿填報時間安排,請參見《2019年泰安市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日程表》,具體時間以“平臺”公布的時間為準。各初中學校要隨時留意查詢,及時通知考生,以免錯失志愿填報時間。
6.為使考生熟悉網上志愿填報流程,市教育局將于6月8日前組織考生進行模擬操作,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錄取批次
高中段學校的招生錄取分7個批次,每批次嚴格考生志愿、分數成績、等級成績和相關要求進行,考生在某批次一經錄取,即不再參加后續批次的錄取。每批次集中錄取完成后,通過“平臺”公布錄取分數線、錄取人數、錄取結果及剩余計劃等信息。
第一批,錄取報考中職學校與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養招生志愿的考生。
第二批,錄取普通高中各類自主招生。
第三批,錄取普通高中指標生和報考職業學校志愿的考生。
第四批,錄取普通高中藝體特長生。
第五批,錄取普通高中統招生。
第六批,部分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補錄。
第七批,職業學校剩余計劃補錄。
錄取通知書發放及新生報到
(一)通知書發放。
普通高中和職業中專新生錄取通知書由考生登錄“平臺”自主打印,其它錄取學校的通知書由錄取學校發放。
(二)新生報到。
考生憑錄取通知書和學業考試準考證,按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到錄取學校報到。各學校要提前做好新生報到注冊的各項準備工作,在各自網站上公布報到流程,為新生報到提供優質、便捷的服務。
特殊考生照顧政策
(一)烈士(軍人除外)子女加10分。
(二)歸僑子女、華僑子女、港澳臺籍學生、少數民族學生加5分。
(三)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農村獨生子女,且現仍為獨生子女的考生加5分。
(四)軍人子女按《山東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實施細則》(魯政聯〔2012〕1號)有關規定,享受降分錄取政策。根據《泰安市教育局關于落實消防救援人員優待政策的通知》(泰教函(2018)127號)規定,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繼續享受現役軍人子女同等待遇。
(五)根據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精神,公安烈士子女加10分錄取,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加5分錄取。
享受加分或降分錄取的考生,在其語文、數學、外語3科總分基礎上,按最高分項加分(或降分)一次,不重復累計加分(或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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